廈門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同安區銀湖中路381號招租的公告
文章作者:廈門農商銀行文章發布時間:2025年06月20日
廈門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同安區銀湖中路381號招租的公告
廈門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行)擬對同安區銀湖中路381號房產進行公開招租,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出租房產基本情況
同安區銀湖中路381號權證號為廈國土房證第01256157號,權利性質為出讓,用途為商店,建筑面積113.61平方米。
二、招租方案
(一)出租方案
房產坐落 | 同安區銀湖中路381號 |
面積 | 113.61平方米 |
出租用途 | 商店 |
出租期限 | 5年 |
租金 | 月租金合計3,285元/月 |
租金遞增幅度 | 不遞增 |
租金繳交方式 | 按季支付 |
押金 | 10,000元 |
免租期條款 | 2個月 |
承租人條件 | 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個人 |
(二)出租用途
商店。未經我方同意,承租人不得改變租賃用途,如經發現我行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三)承租方條件
1.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個人。
2.無不良信用記錄。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個人,不得承租本項目。
(四)其他租賃條款
1.本次招租免租期為2個月。
2.房產租賃期間,租賃房產使用產生的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均由承租方支付。
3.房產租賃押金:10,000元,以上租賃押金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我行將競得方繳交的招租保證金轉為房屋租賃押金。押金在租賃期間不計利息,租賃期滿承租方無違約行為且將租賃房屋及設施、設備恢復原狀(自然損耗除外)移交清楚后退還承租方。
4.租金采取預付方式,按季付款,承租方應在每季度開始之前10日內完成下一季度租金預支付,租金通過銀行轉賬到我行賬戶。
5.風險提示:本次招租不組織統一查勘現場,意向承租方如需查勘現場,請與本公告聯系人聯系,按照約定時間自行查勘現場。若意向承租方繳納招租保證金,即視為該意向承租方對租賃房產的質量與現狀以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完全認可且無異議。
(五)招租方式
實行公開競價招租,報名2人及以上的,我行將組織公開競租(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每次加價幅度為月租金增加100元,以最高出價人確定為承租方。僅1人報名的,我行不組織公開競租。
競得方應在招租后10個工作日內與我行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遇特殊情況無法在約定時間內簽訂需提前告知我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六)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9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5個工作日順延至2025年7月9日,順延期間,如有承租者,本公告即終止,不再另行公告)
2.招租保證金:10,000元。意向承租方應在報名時間內將招租保證金轉入我行賬戶,具體如下:
收款單位:廈門農商銀行
開戶銀行:廈門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9020102000126211300008
用途: 房產招租保證金
招租后,競得方如未按時簽訂租賃合同,其招租保證金將不予退還。簽訂租賃合同后,招租保證金轉為房屋租賃押金,未取得租賃權的意向承租方,其招租保證金將在招租后的10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3.報名材料:意向承租方報名時應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證明,意向承租方為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證或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材料,意向承租方為法人的,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證。
(2)招租保證金繳款證明材料。
(3)房屋租賃申請(格式詳見附件)。
(4)如為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供委托授權書及受托人身份證明。
以上材料為復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核對,復印件應簽名或加蓋公章。
4.報名材料送達方式:
送達地址:廈門市湖里區東港北路31號港務大廈30層
請提前電話聯系確認送達時間。
特此公告。
聯系人:葉先生 聯系電話:5670869/18695637386
廈門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
房屋租賃申請
廈門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貴行招租公告,本人(本單位)申請租賃貴行位于廈門市 同安區 房產,本人(本單位)已充分了解并認可租賃房屋面積、用途、內部構造及產權屬性等全部情況,并同意以貴行招租方案及房屋現狀承租。如本人(本單位)取得該房產租賃權,將按招租方案要求與貴行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未按招租方案要求簽署房屋租賃合同,本人(本單位)同意貴行不予退還招租保證金10,000元。
特此申請。
申請人:
年 月 日